針對巴拿馬最高法院此前裁定其運營的兩個運河港口合約違憲事件,已正式依據國際投資保護條約啟動法律程序,要求與巴拿馬政府展開磋商,並警告第三方不得介入非法接管行動。
觀點網訊:2月12日,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宣布,已根據投資保護條約,就争議事項通知巴拿馬共和國,以保障長江和記的權益,並邀請巴拿馬共和國進行磋商,就巴拿馬政府所采取、並影響長江和記及巴拿馬港口公司的行動,持續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同時,告誡第三方切勿就兩個貨櫃碼頭的營運串通參與任何不合法的行動。
長和表示,此舉乃基于巴拿馬共和國采取的連串行動,其中包括巴拿馬司法部于2026年1月29日公布,巴拿馬最高法院宣告1997年1月16日第5号法律違憲的決定。第5号法律為巴拿馬港口公司近30年來于巴拿馬營運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的特許經營合約的法律基礎。
長和認為,裁決第5号法律違憲,屬不合法。盡管該裁決尚未正式發布或生效,巴拿馬政府卻已步步進迫采取行動,不但意圖迫使巴拿馬港口公司退出其港口營運,並且強制接管港口的過渡措施,而從未清晰交代其營運計劃。
除長和根據投資保護條約發出争議通知,以及如長江和記于2026年2月4日公布的自願公告所述巴拿馬港口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根據适用的特許經營合約展開仲裁程序外,長江和記並将繼續咨詢法律顧問,研究所有可行途徑,包括就此事宜,對巴拿馬共和國及其代理人,以及與其串通的第三方,進一步訴諸國内及國際法律程序。
在此背景下,長和注意到,巴拿馬海事管理局于2026年1月30日發出公告,表示将依賴A.P.Moller–MaerskA/S聯屬公司旗下APMTerminals,充當巴拿馬港口公司于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貨櫃碼頭的臨時管理人,作為兩個港口管理過渡計劃的一部分;以及APMT于2026年1月30日自行公布,願意接管上述兩個港口的臨時營運。
和記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2月10日通知A.P.Moller–MaerskA/S,在未經長江和記同意下,任何由APMT或其任何聯屬公司,在任何時期、以任何方式接管巴拿馬港口公司于巴爾博亞港或克里斯托瓦爾港的管理或營運,将對長江和記、和記港口及巴拿馬港口公司造成損害,並引發對APMT及/或有份參與的聯屬公司的法律行動。
長和表示,一如既往繼續全力确保巴拿馬港口公司采取一切合理可行措施,保障參與營運的員工,避免幹擾港口運作,維護客戶及供應商的利益,維持巴拿馬運河的船舶及貨物流通,惟須先得巴拿馬最高法院和巴拿馬政府的允許。巴拿馬政府至今仍未就巴拿馬港口公司于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的營運,提供任何保證或清晰說明,並持續迫使強制停止或接管巴拿馬港口公司營運的行動,造成進一步幹擾及損害。一旦于裁決正式發布後,巴拿馬港口公司的特許經營權被迫終止,其即時後果是巴拿馬港口公司将無法營運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的貨櫃碼頭。
長和強調,現階段兩個港口能否繼續營運,完全取決于巴拿馬最高法院和巴拿馬政府的行動,而此等行動顯然完全不在長江和記、和記港口及巴拿馬港口公司的控制範圍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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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