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看,南京(江蘇省)以約人民币2.23億元的銷售額占據首位,占總銷售額的9.2%。淄博(山東省)和馬鞍山(安徽省)分别以人民币2.16億元和2.14億元的銷售額緊随其後,各占總銷售額的8.9%。
觀點網訊:1月20日,明發集團(國際)有限公司發布自願性公告,披露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經審核合同銷售表現。公告顯示,該集團未經審核合同銷售總額約為人民币24億元。
具體來看,南京(江蘇省)以約人民币2.23億元的銷售額占據首位,占總銷售額的9.2%。淄博(山東省)和馬鞍山(安徽省)分别以人民币2.16億元和2.14億元的銷售額緊随其後,各占總銷售額的8.9%。儋州(海南省)和長沙(湖南省)分别以人民币1.84億元和1.83億元的銷售額位列第四和第五,分别占總銷售額的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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