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到,除田玉利之外,新高管團隊的成員均出自中交服務。
觀點網 伴随中交地産重大資産重組完成交割,該公司的管理團隊也在近期迎來一輪徹底的“更新”。
中交地産在9月5日發布的一份公告中指出,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書面辭職報告,由于工作變動原因,郭主龍申請辭去董事長、董事、董事會戰略與執行委員會成員、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成員職務;薛四敏申請辭去董事、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職務;徐愛國申請辭去董事、董事會戰略與執行委員會成員職務;楊光澤申請辭去董事、董事會戰略與執行委員會成員職務;陳玲申請辭去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職務。
與此同時,徐愛國申請辭去總裁職務;汪劍平申請辭去執行總裁職務;王堯申請辭去副總裁職務;楊光澤申請辭去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職務;孫衛東申請辭去副總裁職務;陳玲申請辭去副總裁職務;梅瑰申請辭去财務總監職務。
除王堯、陳玲辭去副總裁職務後繼續擔任董事外,徐愛國、汪劍平、楊光澤、孫衛東、梅瑰将不再擔任中交地産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職務。
這一輪集體請辭可謂徹底,而新聘任的高管團隊名單也在同一份文件中公布。
中交地産的總裁一職将由曾益明接任,李進軍任公司副總裁,田玉利任公司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首席合規官,何海洪任公司财務總監。
從收購物業服務公司100%股權,到正式宣告“退房”,再到完成重大資産重組的資産交割,以及董事會及高管團隊的全面更替,環環相扣的舉措之下,中交地産為實現業務的戰略轉型奠定了穩定基礎。
實際上,在去年11月,中交地産就曾進行過一輪人事調整。
彼時,徐愛國由中交地産執行總裁調整為擔任總裁,汪劍平由總裁調整為擔任執行總裁,原執行總裁孫衛東調整為擔任副總裁。
不到一年時間,在相關調整逐步落實之後,上述人員也各自散去。只是回頭來看,當時或許也只是一場“臨危受命”。
中交服務“換血”上市平台
對于曾益明,外界並不陌生。他是地産“老人”,在加入中交之前,他曾于龍湖任職過較長時間。
根據公開信息,1975年1月出生的曾益明今年恰滿五十周歲。向前追溯,其于2006年2月加入龍湖集團,從重慶項目公司起步直至進入集團高管團隊。
在2017年,曾益明轉入物業賽道。于2017年9月至2021年9月,任龍湖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龍湖集團副總裁;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龍湖智創生活執行董事、首席運營官,龍湖集團副總裁。
從龍湖離開後,自2023年4月起,曾益明開始擔任中交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一職。
相比之下,新管理團隊中的其他人員在中交體繫内有着更長的任職經歷。
其中,新任副總裁李進軍于2020年4月至2022年8月任綠城服務集團北京公司總經理;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任綠城服務集團北方區域副總經理、北京公司總經理。
直到2023年1月,任中交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臨時黨委委員、副總經理;2024年12月至今任中交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田玉利更是中交地産的“元老”。其于2011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中交地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之後陸續擔任黨委委員、董事會秘書、總法律顧問等多職。此次調整為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首席合規官。
何海洪在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任中交房地産集團有限公司财務金融部籌融資管理崗高級經理;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房地産集團有限公司财務金融部副總經理、中交鼎信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22年12月起,何海洪主要在中交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任職,曾擔任司黨委委員、總會計師、總法律顧問等。此次調整為中交地産财務總監。
可以看到,除田玉利之外,新高管團隊的成員均出自中交服務。結合此前一繫列動作,以及如今上市平台“中交地産”業務方向的實質性轉變,下一步或将啟動上市平台的更名程序。
屆時,中交地産将徹底完成“退房”,而一旦更名落地,也将成為中交地産實現業務戰略轉型的標志性舉措。
前路與壓力
不過,伴随這場人事震動,中交地産于9月5日晚間披露的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中,部分内容亦發生明顯調整。
例如,在公司的經營宗旨方面,修訂後内容明确指出:“堅持高質量發展總基調,打造服務型新質生産力,走輕資産運營道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運營管理能力,增強盈利能力,持續提升品牌影響力。”

這一點與中交地産此前一繫列動作透露的發展方向重合。
在今年1月中交地産發布的《關于籌劃重大資産出售暨關聯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中,該公司就曾明确提及,“交易完成之後,公司将聚焦于物業服務、資産管理與運營等輕資産業務”,如今更是明确寫入《公司章程》之中,從根本上明确發展方向。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修訂後的《公司章程》中,對于董事離職管理制度同步做出調整。新增加内容:“公司建立董事離職管理制度,明确對未履行完畢的公開承諾以及其他未盡事宜追責追償的保障措施。”
同時明确,“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公司獎懲單賠償責任;高級管理人員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因未能忠實履行職務或者違背誠信義務,給公司和社會公衆股股東的利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整體來說,種種相關調整雖是中交地産對公司治理制度的進一步完善,但或許也向新上任的管理團隊傳遞出權責對等的信号。
任職期間未履行完畢的公開承諾以及其他未盡事宜等,即使離職後也可能被追溯,顯然會成為一種壓力。而對于公司而言,也促使高級管理人員在決策時更加審慎,避免為短期業績而損害公司長期利益。
為配合繫列調整,在去年11月将總部管理職能部門調整為18個後,中交地産拟重新對總部管理職能部門進行相應調整,進一步精簡為“10+3”的部門設置模式,拟設置10個部門、3個事業部。
10個部門分别為:綜合管理部(黨委工作部)(紀委辦公室)、審計部、董事會辦公室(戰略發展部)(法律合規部)、人力資源部(黨委組織部)、财務金融部、市場開發部、運營管理部、安全環保監督部、數智科創部、海外業務部(RH業務部);
3個事業部分别為:物管事業部、商管事業部、建管事業部。“輕資産”再次得以明确和強調。
萬事俱備,全新的“中交地産”接下來将會如何在經營上回歸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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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潘玲宣
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