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誠信託與其他各協議方友好協商,擬將發行不低於14億元且不超過16億元的信託資金對江漢置業增資,取得江漢置業50%股權,中誠信託支付的增資款中的13億元資金只能用於江漢置業項下K4和K5地塊的拆遷補償及開發和建設,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1年1月24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湖北福星惠譽江漢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漢置業”,系公司全資子公司福星惠譽房地產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股權信託投資方案,同意福星惠譽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星惠譽”)、江漢置業、江漢置業之全資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譽江北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北置業”)、江漢置業之全資子湖北鼎漢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漢投資”)與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誠信託”)共同簽署《合作協議》、《增資協議》、《股權質押合同》。相關協議已於2011年1月24日簽訂,本事項不涉及關聯交易,需提交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1、《合作協議》主要內容:

  (1)協議方:福星惠譽,中誠信託,江漢置業,江北置業,鼎漢投資

  (2)信託合作內容:中誠信託與其他各協議方友好協商,擬將發行的“2010年中誠信託民心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項下不低於14億元且不超過16億元的信託資金對江漢置業增資,取得江漢置業50%股權,中誠信託支付的增資款中的13億元資金只能用於江漢置業項下K4和K5地塊的拆遷補償及開發和建設,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剩餘的增資款可用於江北置業和鼎漢投資項下地塊的拆遷補償及開發和建設。

  福星股份關於下屬全資子公司福星惠譽相關事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