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面教材:房地產敗局個案回顧

  -“案件”回放

  天隆花苑,樓盤並不大,地段並不好,卻因為和當年的“地產紅人”盧俊雄扯上關係而成為社會關注點。甚至,還因為這個上個世紀90年代中在商場迅速崛起的神話式人物,這個項目被“導演”成了“爛尾樓”,並曾轟動一時。時至今日,記者再次站在樓盤面前,慶幸的是,有的業主已經入住。他們說,是政府保障了他們的利益。

  對於這個被“導演”出來的爛尾樓,業內人士眾說紛紜。有說世人太迷戀“神話”,有說管理機制不完善,有說與業主玩遊戲,發展商是作繭自縛,也有說,沒有實力僅憑小聰明搞開發,註定失敗……

  案發:預售款被捲逃

  天隆花苑位於天河區瘦狗嶺路南,它是由以盧俊雄為法人代表的華隆兆業投資發展公司(下稱華隆公司)出資、廣東省機械設備成套局(下稱省成套局)出地合作開發的。天隆花苑A座和B座為高層建築,佔地9073平方米,規劃建築面積47661平方米,省成套局和華隆公司按4.5∶5.5分成。由於這兩個單位都不具備開發資質,當時經一些市領導介紹,由廣州市房地產實業總公司(下稱房實總)出具開發資質,負責辦理該項目開發經營有關報批手續,參與合作開發天隆花苑。在當時,這是一個如假包換的掛靠工程。這個項目在1994年動工,1995年初拿到預售商品房許可證,但在此之前,盧俊雄就違反規定開始賣樓花了。在收取了260多名業主的共計1.28億元預售樓款後,盧俊雄突然人間蒸發,不知蹤影。到1997年底,天隆花苑因無資金投入而全面停工,此時,項目剛完成工程的主體結構,項目就爛尾了。

  起因:市房實總形同虛設

  盧俊雄到底是如何“導演”這場“大戲”的呢?據悉,1994年初,華隆公司就成立了一個子公司———廣州市天隆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專門從事房屋預售業務。之後,廣州市房實總作為甲方,和廣州市天隆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了一份委託合同。根據這個合同,市房實總是發展商,即房屋銷售的甲方。合同規定,甲方負責向乙方(天隆公司)提供所有售樓文件及甲方銷售房屋的空白合同。這就等於將市房實總房屋銷售的大印交給了盧俊雄,最終釀成大禍。據當年的知情人介紹,當房實總向盧俊雄提供了一切必要的售樓手續後,盧俊雄便開始了大規模的房屋預售。他們在中國大酒店、東方賓館時代廣場、富豪酒店巡迴展銷,還打價格戰,一些黃金地段的房屋每平方米只售4000多元,比同地段的樓盤單價要低1000元左右。

  最要命的是,市房實總對華隆公司的售樓款管理完全失控,按雙方簽訂的商品房委託合同,預售樓款必須匯入房實總的賬戶,完稅後再返還華隆公司,但盧俊雄收取的上億元預售房款,沒有一筆款項是轉到市房實總的賬戶,而是源源不斷地流入自己腰包。

  結果:政府協調市房實總接手

  根據合同規定,這個項目是由華隆公司負責出資建樓的,而今盧俊雄卻卷着預售房款跑了。資金緊缺,爛尾就成了必然結果。天隆花苑的爛尾,情況相當複雜,而且涉及面廣,於是,在當時引起了省、市領導的重視。2002年5月,在市政府的協調下,市房集團也本着社會穩定的大局需要接管了天隆花苑項目工程,並承諾在5個月內將天隆花園建好並交付給購房業主以合作方省成套局使用。2003年2月份,市房實集團竭盡全力進行“收尾”工作,他們一共投入了4000多萬元,使此後的工程進展順利,業主順利入住。業主代表鄭先生說,他們對市房實總的負責態度表示讚許,但也堅持表示,房實總其實是有責任負責“收尾”的。天隆花苑的“爛尾”雖然得到了解決,但業主們已變得精疲力竭,市房集團也因此元氣大傷。由於爛尾事件,市房集團法人代表被調離,主管處長被撤換。不論是業內還是業外人士,都認為盧俊雄導演的爛尾項目,教訓深刻。

  -“盧俊雄事件”啓示錄

  合作要循法

  此次事件有人認為這是華隆公司有計劃有預謀的詐騙行為。業內人士認為,當時的房實總沒有加強管理也應該負上責任。華隆公司沒有開發資質而掛靠市房實總,房屋預售、申領預售商品房許可證等手續都必須以房實總的名義出面。這和建築市場中的包工頭掛靠建築公司是同樣道理。一旦被人掛靠上了,就應該對其進行嚴格監督和管理。但是,市房實總既沒有按合同成立項目公司,也沒有在重要環節像預售樓款上對天隆花苑進行有效監督,這就導致了這場悲劇,房實總也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保持清醒頭腦勿輕信“神話”

  盧俊雄,在當時的商界也算得上是奇才了,靠着小小的郵票起家,一舉發展成為當時廣州的“頭牌富人”。他本人的曝光率極高,於是被暴炒成為當時廣州家喻戶曉的傳奇人物,頭上戴滿了“廣州十大傑出青年企業家”、“中國最年輕的總裁和富豪”、“全國優秀青年企業家”等桂冠,還被美國《福布斯》雜誌列為中國大陸富豪排行榜第十三名,進而榮登“廣州第一富豪”寶座。也正是因為這些頭銜,讓消費者多了些安全感。加上他鋪天蓋地的大規模廣告宣傳,讓買家又失去更多的警覺。

  背靠大樹好乘涼。市房實總雖然有品牌效應,但因為管理不當也成為造成悲劇的原因之一。天隆花苑業主說,我們之所以買天隆花苑,是因為開發商是市房實總。房實總是當時廣州房地產的八強企業,買它的樓盤,絕對放心。因此多數業主都是一次性付款。要是當時的買家,都像現在的買家那樣,在買樓前“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可能捲入悲劇的人會相對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