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時評:北京保障房不能入市交易是對人民的負責

观点网

2014-01-24 02:02

  • 關于這項政策,已經呼籲了很多年了。其實這是一個簡單的道理,保障房只能用于自住需求,人們對房子的熱情就會大大降低。

    馬躍成 今年的北京兩會動靜還真不小,先是聲勢浩大地要壓縮人口規模,後來是大張旗鼓地要提着腦袋治理霧霾,23日又放出風來說保障性住房不再允許上市交易了,只能由政府回購,保障房只能用于公民自住,不能作為投資品了。這似乎就像一聲霹靂震天響,必将對樓市産生天翻地覆般的重大影響。

    關于這項政策,已經呼籲了很多年了。其實這是一個簡單的道理,保障房只能用于自住需求,人們對房子的熱情就會大大降低。即使是現在,在号稱史上最嚴的調控下,大多數的購房者依然是投資需求,這正是推動房價上漲的主要原因。王安順市長在去年的兩會上就表示:“我今天給大家一個堅定的、明确的信号。我要提醒市民,不要上當,二手房房價的問題有輿論炒作的成分。有些開發商、中間商,有些想出售房子的人等,一起來‘托市’,制造恐慌,給出未來房價要暴漲的預期。”但是,一年來,北京堅定不移的調控還是以失敗告終了。

    今年的兩會上,王市長、郭書記等領導都沒有在對樓市表态,都不好意思說了吧。但是,這種政策的出台,比領導講多少話都有效的多,這是值得歡迎的。以前,北京出台了很多的政策,也搞了很多形式的保障房,但是,由于最後所有房子都流向了市場,成為商品房被炒來炒去,這恐怕就是樓市調控失敗的最大原因。如果早有這樣的政策出台,人們對經濟适用房的質疑也就沒有這麼大了,經濟适用房在政府回購後繼續作為經濟适用房使用,就可以不用取消這樣的好政策了。當時,人們質疑經适房的理由就是,經适房最後都成了投資品,成了權力階層獲取暴利的腐敗根源。政府回購确實是一招好棋,徹底砍斷了寄生在保障房里面的腐敗鍊條。

    保障房不外流商品房市場,保障房的存量就會大大增加。對保障房嚴格管理,就是對人民的負責任。根據《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主要制度設計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參考農村宅基地方式,由政府提供基本住房建設用地,購房者提供建設資金,為城鎮居民及符合一定條件的人群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基本住房以非營利性為原則,封閉運行。基本住房不能進入市場交易,只能在符合保障條件的主體之間流通。徹底切斷基本住房與商品住宅市場的聯繫,消除基本住房的投資屬性,使得政府和購買人都無法獲得住宅市場價格上漲的利益。同時,保障房要堅持共有産權和有限産權制度。以出售形式提供的基本住房,政府與購房人共同持有産權。購房人持有的産權只能由政府回購,不能向第三方轉讓。購房人對房屋的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受到法規規定的嚴格限制。

    以前騙購保障房由于違法成本較低,一直屢禁不絕,而加大懲處力度也成為代表關注的焦點。根據《條例(草案)》建議,除了取消資格收回住房外,騙購者還面臨數萬元罰款,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不符合基本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以隐瞞或者虛報人口、戶籍、年齡、婚姻、收入、财産和住房等狀況的方式弄虛作假,或者采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基本住房的,由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中心駁回其申請,處3萬元罰款,並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背景資料:北京的保障房

    1998年10月29日。以回龍觀、天通苑、建東苑等為代表的19個首批經适房項目在北京市房地産交易中心集中展示,拉開了經适房在北京大規模開發建設的序幕。早期的住房保障制度並不完善,資格審核也不嚴格,導致了一些並不符合保障標準的家庭,住上了經适房。

    2007年9月底。北京完善後的經适房和廉租房制度面世,不但細化了家庭收入、資産、住房面積等門檻,而且采用嚴格的“三級審核、兩次公示”制度,保證分配的公平公正。

    2008年3月26日。北京在全國創新推出限價房制度。其準入門檻比經适房有所放寬,一些買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經适房資格的夾心層家庭,可通過限價房來解決住房難題。

    2009年8月。北京成為全國首個推出公租房的城市。在京工作一定年限的外地人也可以享受這一福利。

    2013年10月。北京再度在全國首創了自住型商品住房,以解決夾心層住房問題。

    馬躍成 觀點地産新媒體專欄作者

    撰文:馬躍成    

    審校:劉滿桃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