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時評:限價需要市長來親自操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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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6 01:51

  • 市長簽批房價只是一個臨時措施,甚至只是一種形式,一種象征意義的手段,最後的房價定價權是要還給市場,還給一個購房人能讨價還價的市場。

      觀點地産網 馬躍成 北京限房價出台更嚴政策,有消息說,目前經北京住建委審批的預售證,還需要新添一道“關卡”,提交至市長辦公室,由分管副市長陳剛親自過目,審批劃鈎後才能最終确定能否給批。這可以說是創造了歷史記錄,開創了中國市長親筆幹預房價的先河。一個樓盤要要開盤,先要問副市長賣多少錢?這事确實有點意思。

      我一直認為中國的房價是由開發商确定的,主要有這麼幾點理由,一是開發商是賣方,人家有定價權,也有漲價權;二是買房人目前在中國還沒有讨價還價的機會,中國人在很多市場上都有很強的讨價還價的能力,但是就是沒有聽說過有人在買房的時候還價的;三是目前的樓市表現出來的是供不應求的關繫,賣房有定價權;四是政府調控房價好多年,理性回歸都快成笑話了,幾乎喪失了幹預房價的能力。

      但是,今天傳來的消息說,北京市的副市長要審批房價了,這真是一個天大的消息。怎麼可能這樣呢?怎麼可以這樣呢?你一個堂堂正正的偉大首都的副市長,為一個項目審批開盤的房價?不說你對項目有多少了解,你怎麼知道這個房子該賣多少價錢?同時,現在實行一房一價,北京市每個月的放盤就有好幾十個,你一個市長哪有那麼大的精力?即使是你有精力,你有那個時間嗎?

      消息來源透露,在北京房價連漲的背景下,北京市高層控制房價的壓力很大,已多次召集建委等相關部門研讨如何為房價降溫。但是,“根據北京市委高層領導的要求,無論如何,北京二季度的房價數據一定要有所改觀,年内房價趨穩的調控目標亦一定要完成,”目前來看,比較有效的降房價思路,就是限價。那麼限價就需要市長來親自操刀嗎?

      昨天,潘石屹就發了一條微博:正在喝水,看一地方政府要讓建委立軍令狀控制房價,我差點把喝到嘴里水噴出來了。建委不負責貨币發行,不負責土地供應,不負責稅收,不負責法律制定。讓他們立軍令狀只能是讓他們胡來,授權讓他們胡來。我說,這小潘也是糊塗了,你開發商不知道住建委是幹啥的嗎?建委不負責貨币發行,不負責土地供應,不負責稅收,不負責法律制定。但是,他管着開發商呀!沒有建委給開發商發這規劃證,你知道蓋什麼樣的房子嗎?沒有建委發開工證,你敢動一鍬土嗎?沒有建委發預售許可證,即使有多少人登記,你也不敢收房款呀。對開發商來說,這不都是要命的事情嗎?不知道是不是北京市政府看到了潘石屹的微博,今天就由副市長親自上陣了。

      在房價連漲背景下,北京市高層控制房價壓力很大,已多次召集相關部門研讨如何為房價降溫。據透目前經北京住建委審批預售證,新添一道關卡,由分管副市長陳剛親自過目,審批劃鈎後才能确定能否給批。有人問,中國是市場經濟嗎?所謂的市場經濟就是,富人有富人的活法,窮人有窮人的活法。有錢人買大宅院,沒錢的弄個蝸居住着。如果,一個地方全是高價房,依靠工資只能望房興歎,老百姓房子買不起,租房租不起,那絕對不是市場經濟,那叫權貴資本經濟。

      根據國五條的要求,房價連漲城市的一、二把手都是需要承擔責任。這讓我們想起兩件事,一個是住建部将約談房價上漲省市的領導,由主要領導承擔相印責任。二是年初的北京兩會上,郭金龍書記、王安順市長、陳剛副市長都表态堅決,一定要讓房價降下來,還給老百姓一個公正。政府調控已經多次失信于民,這是最後一次機會了,一定要抓住,建立穩定的市場經濟和房地産市場,為未來發展夯實基礎。

      但是,我們也要想到,只有副市長的簽字,房價可能被控制住了,但是還不能解決所有的樓市問題。最近一條消息說,開發商規避限價新招:單價2萬8加5千裝修款。一套86.98平兩居室,在北京住建委網站備案時,單價是27959元/平。但當消費者購買時,單價卻暴漲5000元,達到32788元/平。新手段是拆分合同,開發商把房價拆成房款和裝修款,且房款和裝修款捆綁銷售,消費者近乎被強制買單。虛假合同、拆分合同等等都是樓市調控的大敵,認準方向,細心求證。

      我們要認識到,副市長簽字的障礙還有很多,其實,簽字房價也不應當是副市長的責任,但是控制房價是政府的責任,從這個意義上講,也不無道理,因為别人控制不住嗎,只能把責任和權力上繳一級。但是,我也相信這個措施也是暫時的,在發揮好作用後,但建立起了正常的房價運行機制的時候,就不再執行了。其他人大可不必擔心,這只是表示出了政府的一種責任擔當的勇氣。不過,中央的政策是政府只能做自己該做的事情,市場能管的要還給市場,砍斷政府過多地幹預市場的那只手,是必要的,也是肯定的,時間也不會遠。市長簽批房價只是一個臨時措施,甚至只是一種形式,一種象征意義的手段,最後的房價定價權是要還給市場,還給一個購房人能讨價還價的市場。

      馬躍成 觀點地産新媒體專欄作者

    撰文:馬躍成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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