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藥業追償一審判決:原實控人賠償13.96億 董秘及正中珠江補充責任

觀點網

2026-07-22 13:53

  • 康美藥業公告披露,廣州中院一審判決馬興田、許冬瑾賠償13.96億元,邱錫偉在1.42億元範圍内承擔補充清償責任,正中珠江在1.41億元範圍内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觀點網訊:近日,康美藥業公告披露,就财務造假引發的投資者賠償追償權糾紛,廣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部分支持了公司向原實控人馬興田夫婦及中介機構提出的追償請求。

    根據判決,馬興田、許冬瑾需向康美藥業賠償13.96億元;原董事會秘書邱錫偉在1.42億元範圍内承擔補充清償責任;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1.41億元範圍内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作為A股史上财務造假金額最高的公司,康美藥業在2016至2018年間累計虛增貨币資金887億元、收入275億元、利潤39億元。原實控人馬興田已于2021年因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信息罪及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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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校:彭依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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