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調整部分電池消費稅政策

觀點網

2026-07-17 17:18

  • 自2026年9月1日起,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锂原電池、锂離子蓄電池、全釩液流電池按照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7年9月1日起,對上述電池産品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

    觀點網訊:7月17日,财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聯合發布公告,調整部分電池消費稅政策,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完善消費稅制度,現将電池消費稅政策調整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9月1日起,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锂原電池、锂離子蓄電池、全釩液流電池按照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7年9月1日起,對上述電池産品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

    二、自2027年4月1日起,對光伏電池按照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8年4月1日起,對光伏電池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

    三、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對鈉離子電池、固态電池、燃料電池及光伏電池中的鈣钛礦電池、疊層電池、砷化镓電池免征消費稅。

    四、納稅人生産、委托加工享受上述減免稅政策的電池産品,應當符合該産品的國家標準,對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沒有國家標準的産品,不得享受上述減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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