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覃某的行為構成商業诋毀,判令其在公衆号首頁連續十日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米哈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
觀點網訊:7月17日,米哈遊法務部發文宣布,米哈遊起訴微信公衆号“二遊說事”運營者覃某商業诋毀案的判決已生效。
法院認定覃某的行為構成商業诋毀,判令其在公衆号首頁連續十日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米哈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
據介紹,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明确,個人運營自媒體同樣受反不正當競争法規制。此前該公衆号長期發布負面評價,編造“未獲提名”等虛假信息貶損《原神》,借流量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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