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署名原則上使用法定姓名,如需使用藝名須采用“真名(藝名)”格式,不得單獨使用藝名。
觀點網訊:7月10日,電視劇(網絡劇)的演員署名将正式告别藝名,使用法定姓名,並按筆畫排序。
針對近年來電視劇(網絡劇)行業愈演愈烈的演員署名排序之争,今年6月,中國電視劇制作産業協會、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中國廣播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演員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規範電視劇(網絡劇)演員署名的通知》(簡稱《通知》)。
近年來,部分電視劇(網絡劇)在選角、簽約、拍攝、宣傳、播出等環節,因演員署名、排位等問題引發多起争議,甚至出現停工、項目延誤、輿論對立等情況,不拼演技先拼番位、花式增加頭銜的亂象嚴重惡化行業生态。
在演員署名規則方面,《通知》明确,演員署名實行分類管理,應根據角色性質、戲份體量及實際參與情況,規範使用“領銜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類頭銜,不得随意修改、增加其他名目。署名區域須明确標注“按姓氏筆畫排序”。上述類别僅适用于有明确角色對應關系的演員。
《通知》要求,在分類的基礎上,演員署名按照法定姓名的姓氏筆畫由少至多排列(復姓按首字筆畫計算,少數民族按身份證登記姓名的首個漢字筆畫計算)。如筆畫相同,則依次比較姓名第二個字、第三個字的筆畫,直至形成唯一排序。
《通知》要求,演員署名原則上應使用法定姓名。如需使用已形成廣泛認知的藝名,應采用“真名(藝名)”的規範格式,不得單獨使用藝名、英文名或昵稱等。
此外,《通知》還要求,所有對外宣傳物料與公開信息,包括海報、預告片、新聞通稿、官方社交媒體内容及線下活動物料等,其演員署名規則均須與片頭保持一致,不得因平台、場景或渠道不同而區别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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