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征求意見稿,拟自2027年1月1日起将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保障範圍,不增加個人繳費,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可申領98天法定産假生育津貼。
觀點網訊:7月6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醫保支持生育政策有關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拟将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保障範圍,並規範生育津貼發放,提升生育醫療保障水平。
據介紹,根據征求意見稿,參加海南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無需額外繳費。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妊娠七個月以上生産或早産,生育當月前連續足額繳納職工醫保滿12個月,可享受産假生育津貼,計發基數為海南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按98天計發。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提出,2027年1月1日後生育的參保女職工和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産前檢查醫療費用按實際孕期月數定額支付,標準為每月150元,最高1500元。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産前檢查費用不設起付線,孕期最高支付500元。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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