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訂發行承銷細則 拟新增儲架發行安排

觀點網

2026-07-03 20:31

  • 7月3日,上交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拟新增儲架發行的發行承銷安排,明确發行失敗處理、分次發行時限及程序要求。

    觀點網訊:7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就修訂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17日。本次修訂旨在提高資本市場制度包容性、适應性,提升再融資便利性靈活性,主要新增儲架發行的發行承銷安排。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本次修訂内容涵蓋三方面。

    一是發行失敗的處理。明确出現發行失敗情形的,當次發行額度不得再發行,有尚未啟動發行額度的,可實施後續發行。

    二是分次發行安排。首次發行應在注冊批復之日起1年内實施,為進一步約束儲架發行行為,明确未在1年内實施首次發行的後續不得發行。

    三是儲架發行程序。明确儲架發行的各次發行程序應當符合上市公司定增的相關規定。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資本金融

    A股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