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就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公開征求意見,拟适應性調整條款表述,優化不得适用簡易程序的負面情形。
觀點網訊:7月3日,深交所就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公開征求意見。本次修訂後的《再融資審核規則》共五章五十九條,修訂前後章節體例、條文數量保持不變。
據介紹,本次修訂主要包括兩方面内容。一是适應性調整相關條款和表述,根據《注冊管理辦法》等上位規則修改情況,充分發揮日常監管與發行監管合力;将簡易程序再融資由上市公司年度股東會授權調整為上市公司股東會授權,提高簡易程序靈活性。
二是優化不得适用簡易程序的負面情形。明确本次發行上市申請的保薦人或者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或者相關簽字人員最近一年因同類業務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及以上紀律處分不得适用簡易程序,進一步提升制度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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