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旺全資附屬公司永旺(廣東)訂立租賃協議,租期10年,用于經營零售業務,确認使用權資産價值約人民币300萬元,構成須予披露交易。
觀點網訊:7月3日,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宣布,于2026年7月3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全資附屬公司永旺(廣東)與業主及擁有人訂立租賃協議,租期自開始日期起計10年,用于經營零售業務。
根據公告内容,該物業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光明北路34号及36号商業中心之112号至117号商鋪。交付日期為2026年7月30日,開始日期為2026年10月31日。
租賃協議項下租金總額(不含稅)約為人民币368萬元,管理費總額(不含稅)約為人民币137萬元。永旺(廣東)有權分租不超過租賃面積15%之部分,並享有額外60個月之優先續租權。
根據香港财務報告準則第16号,永旺(香港)百貨确認該物業為使用權資産,價值約為人民币300萬元。由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于25%,該交易構成須予披露交易。
業主最終由賴浩林擁有約78.4%權益及賴浩然擁有約21.6%權益,擁有人最終由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局擁有90%權益及廣東省财政廳擁有10%權益。雙方均為獨立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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