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武漢衆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衆邦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為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有關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決定對衆邦銀行實施接管。
觀點網訊:7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對武漢衆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接管的公告。
鑒于武漢衆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衆邦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為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有關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決定對衆邦銀行實施接管。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接管期限自2026年7月3日起至2027年7月2日止,為期1年。
二、接管組織依法成立衆邦銀行接管組。衆邦銀行接管組由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武漢市人民政府牽頭,會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組成。
三、接管内容自接管開始之日起,衆邦銀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停止履行職責,相關職能全部由接管組承擔。接管組行使衆邦銀行的經營管理權。
衆邦銀行客戶業務照常辦理,依法保障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
接管期間,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省人民政府監督下,漢口銀行将依法依規承接衆邦銀行相關資産、負債、業務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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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