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集團宣布黃偉桄先生自2026年7月1日起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等職務。辭任後董事會僅余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未能遵守聯交所四項上市規則,承諾一個月内委任合适人選。
觀點網訊:6月30日,星星集團宣布,黃偉桄先生因需投入更多時間處理個人及其他業務事務,自2026年7月1日起辭任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主席,以及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職務。
黃偉桄先生确認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也無需提請公司股東及聯交所垂注的辭任相關事宜。董事會對黃偉桄先生在任期内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緊随黃偉桄先生辭任後,董事會由三名執行董事、一名非執行董事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基于上述情況,星星集團未能遵守聯交所多項上市規則規定。
未遵守的規則包括第3.10(1)條董事會需至少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第3.21條審核委員會組成、第3.25條薪酬委員會及第3.27條提名委員會需過半數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相關規定。
星星集團正積極物色合适人選填補空缺,承諾在公告日期起一個月内委任合适人選,屆時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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