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補繳滞納金将計入公司2026年當期損益,預計将減少公司2026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9,686,985.24元,最終以公司2026年度經審計的财務報表為準。
觀點網訊:6月30日,香江控股發布關于補繳稅款相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公告,香江控股全資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産有限公司(簡稱“增城香江”)近日收到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下達的《稅務處理決定書》(穗稅三稽處【2026】78号)。
鑒于增城香江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已申報繳納46,438,267.98元,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已申報繳納58,256,732.07元,可用2021年多繳納稅款抵繳2019年度應補企業所得稅42,470,262.40元,用2021年、2022年多繳納稅款抵繳2020年應補企業所得稅13,527,395.37元,抵繳後,本次檢查2019年度、2020年度的應補稅款為0元。
對增城香江2019年度應補繳企業所得稅42,470,262.40元、2020年度應補企業所得稅13,527,395.37元,從滞納稅款之日起,至稅款上解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滞納金,共加收滞納金19,686,985.24元。本次補繳不涉及稅務行政處罰,公司将按照稅務機關要求補繳滞納金。
香江控股表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号--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相關規定,上述補繳滞納金事項不屬于前期會計差錯,不涉及前期财務數據追溯調整。上述補繳滞納金将計入公司2026年當期損益,預計将減少公司2026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9,686,985.24元,最終以公司2026年度經審計的财務報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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