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交所下發通知,要求機構對利率類債券申報價格偏離估值2%以上、信用類債券偏離5%以上的交易,揭示偏離度並要求客戶二次确認。
觀點網訊:6月30日,為維護債券市場正常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上交所下發通知,要求機構參與債券申報交易應當健全債券交易監測監控機制,建立健全債券交易的監控指標體系。
對于利率類債券申報價格偏離當前標的債券估值2%以上的、信用類債券(不含特定債券)申報價格偏離當前標的債券估值5%以上的,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風險提示,揭示債券估值及當前交易申報價格與估值的偏離度,並要求客戶對交易指令再次确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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