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立既有房屋常态化排查、安全鑒定監管及房屋安全保險制度,按建築年代與性質實施差異化排查頻次,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觀點網訊:6月30日,南昌市出台《南昌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該機制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制度化、常态化、長效化舉措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和城鎮危房排危整治成果。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該機制明确差異化常态化排查頻次:2001年(含)以後新建的商品化住宅每年不少于1次,公共房屋建築每年不少于2次;2001年以前建設的經營性房屋每季度不少于1次,非經營性房屋每半年不少于1次;已完成整治並復核安全的原危險房屋每季度不少于1次。同時,行業主管部門針對經營性房屋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行業排查,並在極端天氣及節假日對未整治危房和老舊房屋開展專項巡查。
信息顯示,機制要求強化安全鑒定監管,對房屋出現明顯傾斜、變形、裂縫等危及安全情形或拟進行結構改造的,督促責任人進行安全鑒定。收到危險房屋鑒定報告三日内,住建部門須發出督促解除危險通知書,對需立即停用的提請縣區政府采取應急處置。此外,機制明确推進直管公房使用安全保險應用,加大老舊房屋安全保險覆蓋面,探索開展外立面脫落、玻璃幕牆破損、住宅電梯使用安全等專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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