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銀行董事會決議建議發行不超過人民币1400億元金融債券,額度有效期至2027年6月底,該議案需經臨時股東會特别決議案批準。
觀點網訊:6月29日,浙商銀行董事會決議通過,在取得臨時股東會批準的前提下,建議發行人民币金融債券。
本次發行額度不超過人民币1400億元,債券類型包括小微金融債、綠色金融債及普通金融債等。額度有效期自臨時股東會批準之日起至2027年6月底有效。
董事會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並轉授權經營管理層根據市場窗口擇機發行。該建議發行事項須待股東于臨時股東會上以特别決議案審議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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