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利害關系方及時了解措施實施期限,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對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到期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通知如下。
觀點網訊:6月29日,為使利害關系方及時了解措施實施期限,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對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到期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通知如下:
一、将于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到期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通過本通知一並對外告知,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不再發布個案措施到期通知。
二、在本通知附件所列個案反傾銷措施到期日60天前,相關中國大陸産業或代表中國大陸産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如認為,終止該措施有可能導致傾銷(或補貼)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可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期終復審申請。
三、鑒于英國已于2021年1月1日脫離歐盟,本通知附件所列個案如涉及歐盟,相關中國大陸産業或代表中國大陸産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提出期終復審時,應根據商務部2021年第3号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請。
四、期終復審申請書應包含:要求進行期終復審的明确表示,終止該反傾銷或反補貼措施将可能導致傾銷(或補貼)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證據材料。
五、如相關中國大陸産業或代表中國大陸産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未按本通知的規定提出期終復審申請,同時在相關反傾銷或反補貼措施到期前,商務部也未主動發起期終復審調查,則該反傾銷或反補貼措施将自措施到期之日起終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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