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安部決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對進口汽車、摩托車全面推行《貨物進口證明書》與《進口機動車輛随車檢驗單》“兩證合一”改革。
觀點網訊:6月25日,海關總署、公安部聯合發布公告,決定全面推廣《貨物進口證明書(汽車、摩托車)》和《進口機動車輛随車檢驗單》“兩證合一”改革,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此次改革旨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進口機動車輛通關效率,促進我國汽車産業持續健康發展。進口汽車、摩托車在辦結放行手續並經檢驗合格後,将簽發“兩證合一”的新版《貨物進口證明書(汽車、摩托車)》。
公告明确,進口貨物收貨人應自車輛放行並檢驗合格後三年内提出簽發申請;進口非中規車的,需在報關單“規格型号”欄目中申報原銷售目的國車版、型。原相關規定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3号等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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