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置地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貸款人訂立融資函件,獲得金額達10億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的定期貸款融資。
觀點網訊:6月18日 ,華潤置地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貸款人訂立融資函件,獲得金額達10億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的定期貸款融資。
根據公告,該貸款融資期限為自首次提款日期起計三十六個月。
融資函件約定,若華潤集團不再擁有華潤置地股本合共不少于35%的實益擁有權,即構成違約事件。截至公告日期,華潤集團持有華潤置地約59.55%的已發行股本實益權益。
若違約事件發生且持續,貸款人有權宣布貸款及利息立即到期並要求償還,同時停止提供後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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