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将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做好對雲霄直流輸電權市場化交易的跟蹤指導,及時評估並梳理有關經驗和效果,适時向其他跨省跨區通道推廣,促進全國富余電力跨區域流動,激活輸電通道資産效能,加快構建規則統一、運轉協同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觀點網訊:6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超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輸電權就是在特定時段、特定方向、特定容量範圍内,使用輸電通道輸送電力的權利。随着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日趨完善,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輸送規模不斷提升,輸電權日益成為稀缺資源。探索開展輸電權市場化交易,就是要通過市場化的方式,推動輸電通道更好發揮作用,進一步暢通全國電力大循環。具體看,我們要實現以下三方面目標。一是公平高效分配通道資源,通過市場競價決定誰能用、用多少。二是合理分攤輸電費用,為合理回收輸電通道建設成本提供新的路徑。三是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範圍優化配置。市場化的通道價格可以客觀反映各區域、各輸電通道的供需差異,就像實時反映道路車流量的“導航地圖”,價格越高,說明通道資源越緊張,可以引導電力交易主體主動優化通道選擇,提升電網整體效能。
輸電權市場化交易目前在我國仍處在探索起步階段,需要以點帶面、循序漸進。雲霄直流位處福建、廣東兩省交界,是連接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的關鍵通道,不僅直接關系福建、廣東兩省的互補互濟,還可以為周邊其他省份提供輸電服務,具備開展輸電權市場化交易的客觀條件和現實需求,具有比較強的示範性和可操作性。
同時還需要強調的是,為了保障通道安全、電力供應穩定,雲霄直流輸電權市場化交易将堅持“安全為錨、穩妥為要、公平公開、競争有序”的原則,在實施過程中将重點把握好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保供優先,經雲霄直流優先發電計劃開展的電力交易,将優先獲得輸電權;優先發電計劃之外的通道容量,由閩粵兩省優先使用;剩余部分再以季度為單位釋放給市場。二是穩定價格,現階段對雲霄直流輸電權設定0.0256元/度-0.1元/度的限價區間,保障通道成本回收和用電成本穩定。三是共享收益,購電方支付的輸電權費用,全部用于抵充閩粵兩省承擔的雲霄直流容量電費,按月向兩省工商業用戶分享,預計每年至少可減輕兩省工商業用戶電費約5000萬元。
我們看到,雲霄直流輸電權市場化交易啟動後,有關方面積極參與。6月11日—12日,北京、廣州兩個電力交易中心聯合組織了首筆輸電權交易,預成交安徽送廣東電量2116萬千瓦時,其中包括綠電1607萬千瓦時,本次交易共有113家經營主體參與申報。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将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做好對雲霄直流輸電權市場化交易的跟蹤指導,及時評估並梳理有關經驗和效果,适時向其他跨省跨區通道推廣,促進全國富余電力跨區域流動,激活輸電通道資産效能,加快構建規則統一、運轉協同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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