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識産權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法院判決,即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公開發布聲明消除影響,並連帶賠償米哈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98萬元。
觀點網訊:6月17日,米哈遊法務部發文宣布,米哈遊訴“多摩萬事屋”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争糾紛一案迎來終審判決。
上海知識産權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法院判決,即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公開發布聲明消除影響,並連帶賠償米哈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98萬元。
據悉,“多摩萬事屋”是一家在全國多地開設連鎖門店的線下商業集合店鋪,其背後涉及多家關聯企業主體。該店鋪打着“同人二創”的旗号,以企業身份進行大規模商業化經營:
1.以直營及加盟方式在全國開設了數十家門店,大量收購同人作品後,貼附自家品牌標識進行二次包裝,再在店内大量銷售未經授權的《原神》《崩壞:星穹鐵道》《未定事件簿》《絕區零》《崩壞3》等周邊産品;2.經取證,涉案商品涵蓋徽章、立牌、擺件等品類,涉及141個遊戲角色、共計1500余款商品;3.對外進一步開展加盟業務,将侵權經營進行規模化擴張。
一審訴訟中,“多摩萬事屋”試圖将侵權責任推卸給二創作者,聲稱“如果是侵權商品,那構成侵權的也是同人畫師或社團”。但米哈遊認為,即使“多摩萬事屋”敗訴,也無權向同人作者追責。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定,“多摩萬事屋”的行為構成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争。判令各被告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並連帶賠償298萬元。
一審判決後,“多摩萬事屋”不服並提起上訴,辯稱自身僅為“寄售方”而非生産者。上海知識産權法院二審對此予以明确否定,認定其自行選品、主動貼附自有標識並通過特定渠道銷售,已使公衆認為商品來源于該店鋪,“生産者”身份依法成立,應當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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