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要求被告中體海盈償還借款本金10,243,218.22元、期内利息890,206.54元及逾期利息,另一被告風水船行在未實繳出資3,187,196元本息範圍内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觀點網訊:6月10日,中體産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其全資子公司中奧公司作為原告,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獲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判決要求被告中體海盈償還借款本金10,243,218.22元、期内利息890,206.54元及逾期利息,另一被告風水船行在未實繳出資3,187,196元本息範圍内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該案于2025年8月立案,源于2021年3月中奧公司與中體海盈簽訂的借款協議,實際出借金額為10,350,000元。截至公告日,一審判決尚處法定上訴期内,尚未生效。
中體産業表示,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确定性,但對公司生産經營無重大不利影響,目前經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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