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郵政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廣東省珠海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将周建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並移送。
觀點網訊:6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珠海市監察委員會對廣東省郵政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建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侵害群衆利益,違規向群衆攤派費用;利用職務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快遞運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周建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衆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郵政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廣東省珠海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将周建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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