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控股所持1.155億股被司法處置,占總股本1.09%,将集中競價賣出直至償債1.72億元。
觀點網訊:6月8日,金科地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強制執行。
公告顯示,金科股份于近期收到重慶市兩江新區人民法院作出的《執行裁定書》,重慶兩江法院在執行公司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金科控股”)與重慶駿鴻睿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公證債權文書一案中,依法作出裁定,對被執行人金科控股所持公司的115,500,000股股票(占總股本的比例為1.09%)予以司法強制處置。
根據《執行裁定書》的内容,自上述股票凍結狀态變更為可售凍結之日起,将以集中競價方式,賣出被執行人共計115,500,000股股票,直至上述股票賣出款項扣除證券交易印花稅、交易傭金等相關費用後金額達到人民币172,248,887.4元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票凍結狀态已變更為可售凍結,達到本次司法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
金科股份表示,本次強制執行不會導致控制權變更,不影響治理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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