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四川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徐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並移送。
觀點網訊:6月8日消息,經四川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省發展改革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徐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遴選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财物;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将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幹預和插手執法活動;私德不修,腐化堕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财物,數額特别巨大;退休後利用其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财物,數額特别巨大。
徐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四川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徐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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