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印發方案,提出2028年底前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新建改建3萬個60千瓦以上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觀點網訊:6月5日,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印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6—2028)》,完善停車充電等配套服務設施。
方案提出,2028年底前高速公路服務區(含停車區)新建改建60千瓦以上功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充電槍)3萬個,同時鼓勵租賃企業投放新能源汽車。
方案還提出圍繞旅遊公路、國省幹線、“四好農村路”等規劃布局充換電設施,引導民航機場、高鐵車站等與租賃企業加強合作,為租賃車輛停放和充電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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