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新版《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新增40平方米最低建築面積補償規定,保障小戶型困難家庭,並創新房票安置模式,構建多元補償體系。
觀點網訊:6月5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新版《辦法》共五章48條,圍繞征收決定、補償、實施等作出全面規範,新增多項惠民措施。
新版《辦法》首次在市級層面新增最低建築面積補償規定。針對建築面積小于40平方米的廣州市内唯一住宅家庭,經申請可按40平方米建築面積實行房屋産權調換,且40平方米以内不結算差價。
此外,《辦法》創新房票安置模式,在貨币補償、房屋産權調換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征收項目實施房票安置,構建起多元補償安置體系。房票安置打破了傳統安置房源的限制,能讓被征收人自主選擇住房。
《辦法》還進一步明确了車位、車庫等配套設施的補償規則,新增了城中村改造銜接條款,並優化了不動産注銷登記方式,旨在破解實操難點,推動城市更新項目高效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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