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政策,重點支持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消費,並擴大使用範圍。
觀點網訊:6月5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旨在助力職工解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根據通知,政策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消費。同時,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也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此外,在北京市外的戶籍地(或原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同樣可申請提取。
政策還優化了提取頻次與貸款關聯。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按月提取,並可自主确定提取頻次。自2026年6月5日後,因租房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在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提取資金金額可合並計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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