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組織開展6G創新發展部省協同試點專項行動(全文)

觀點網

2026-06-04 15:41

  • 到2029年,通過實施6G創新發展部省協同試點專項行動,進一步激發地方和企業創新活力,形成一批自主創新的6G技術方案,培育一批前景可觀的新型業務應用場景,涌現一批豐富多樣的新型終端産品,為6G商用落地提供有力支撐。

    觀點網訊:6月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關于組織開展6G創新發展部省協同試點專項行動的通知(工信廳通信函﹝2026﹞255号)。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十五五”規劃綱要要求,充分發揮我國新型舉國體制優勢,凝聚重點地方、重點企業創新資源,共同開展6G技術創新、産業生态培育、應用場景拓展,支撐未來産業發展,加快形成新質生産力,現組織開展6G創新發展部省協同試點專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統籌推進、因地制宜、創新驅動、標杆引領”原則,結合全球6G國際標準化和産業發展節奏,工業和信息化部統籌推進6G技術研發、標準研制、産業布局、生态培育、國際合作等,推動試點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以下統稱試點地區)強化優勢互補,結合自身資源禀賦、産業基礎、科研條件等科學布局,進一步發揮比較優勢,激發創新活力,探索特色化發展路徑,更好服務6G發展大局,形成全國6G創新“一盤棋”格局。

    到2029年,通過實施6G創新發展部省協同試點專項行動,進一步激發地方和企業創新活力,形成一批自主創新的6G技術方案,培育一批前景可觀的新型業務應用場景,涌現一批豐富多樣的新型終端産品,為6G商用落地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技術攻關協同

    瞄準全球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制高點,強化6G前沿技術布局,加強通信與人工智能、衛星互聯網、無線感知等融合技術方案和系統架構研究,支撐6G標準研制和産業研發。深化基礎理論創新,圍繞信息理論、編碼理論、電磁理論等基礎理論與技術持續研究,形成一批基礎性、原創性、颠覆性科研成果,為移動通信發展長期演進做好技術儲備。

    (二)加強産業研發協同

    結合6G標準和産業發展節奏,加強6G基站、核心網、承載網、專用儀器儀表等通信設備産業研發,提升産品性能和安全保障水平,支撐6G商用部署。優化關聯産業研發布局,加強新型終端、芯片器件、操作系統、商業航天等6G關聯産業培育,打造地方6G特色産業集群。

    (三)加強應用培育協同

    面向沉浸式通信、工業制造、低空經濟、具身智能、智慧海洋等6G潛在場景,發揮政策、數據、人才、資本等要素支撐作用,強化審批、用頻、用地等要素保障,因地制宜開展6G應用場景培育。組織垂直行業企業聯合通信企業共同開展6G應用場景和安全解決方案适配驗證,探索6G新型應用需求。鼓勵中小企業深度參與場景需求挖掘、商業模式探索等,促進6G應用繁荣發展。

    (四)加強項目布局協同

    組織實施移動信息網絡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體系化布局6G技術攻關、標準研制、産品研發、應用培育、生态構建等重點任務。探索地方多元化資金渠道,持續加強對省内企事業單位開展6G相關領域項目的支持力度。做好國家和地方相關項目的統籌協調,避免重復支持。

    三、試點條件

    試點地區應具備完善的工作機制,在6G技術創新、産業基礎、應用場景等方面具有良好發展基礎和特色優勢,能夠在政策、資金、人才等要素方面為6G創新提供有力支持。

    (一)技術創新活躍。擁有高水平創新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等創新主體,在6G相關前沿技術領域有深厚的研究積累。擁有行業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能夠高效組織地方産學研用各方力量。

    (二)産業基礎紮實。在6G相關領域擁有至少1家國内領先或在國際上有影響力的龍頭企業,並擁有3家及以上承擔過6G相關領域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在新型終端、關鍵器件、操作系統、商業航天等關鍵環節擁有若幹創新活力強的創新企業。

    (三)應用場景豐富。在5G/5G-A規模應用方面具備較好的發展基礎。地方行業特色鮮明,擁有典型應用場景。重點領域和行業企事業單位創新積極性高,持續探索6G創新應用,不斷挖掘典型場景。

    (四)支持保障有力。高度重視6G創新發展,将6G相關領域确定為優先發展的戰略方向,有較明确的發展規劃和路徑,並具備較為完善的工作組織機制和行業監管機制。在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場景培育等方面能給予相應的政策和資金保障。

    四、工作程序

    (一)推薦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通信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門等,結合地方實際,選擇1至3個具備資源優勢的特色發展方向,組織編制《6G創新發展部省協同試點工作方案(試點地區)》(見附件),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于2026年7月31日前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發展司)。

    (二)組織論證。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國内權威專家,結合6G發展總體規劃、國際標準節奏、技術産業發展情況等,對工作方案開展評估論證。

    (三)批復方案。經評估符合國家6G總體布局的工作方案,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程序批復實施。實施期限原則上為3年,自批復之日起計算。

    (四)組織實施。試點地區按照批復确定的工作方案抓好具體任務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權威專家加強對試點地區的指導,及時跟蹤實施進展,開展階段評估和總結評估。評估後确有必要延期的,可适當延長實施期限。

    (五)動态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将密切跟蹤6G發展動态,适時組織試點地區優化調整工作方案。試點地區可根據實際按程序申請調整工作方案,确保相關工作取得實效。

    五、保障措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做好統籌協調,在技術試驗、項目布局、成果應用、生态培育等方面強化組織保障。

    (一)強化試驗驗證。組織IMT-2030(6G)推進組有序開展6G技術試驗,支持試點地區積極參與測試環境建設、測試方案制定、測試結果共享等,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技術叠代成熟。

    (二)強化項目統籌。對試點地區拟立項支持並推薦納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序列的重點地方項目,組織移動信息網絡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總體專家組開展項目布局咨詢和指導,經專家組論證通過後,可按程序納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統籌管理,同步實施,成果共享。

    (三)強化成果銜接。發揮整機帶動作用,支持試點地區研發成果在相關産品中優先應用。結合地方應用培育情況,适時通過應用案例征集、賽事活動等方式深入挖掘6G應用標杆。

    (四)強化生态賦能。支持6G發展大會、IMT-2030(6G)推進組相關會議等優先在試點地區舉辦,匯聚生态資源,激發創新熱情,賦能試點地區6G創新生态構建,營造良好創新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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