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雪的茶因宣傳語涉不正當競争 被判賠償泡泡瑪特32萬元

觀點網

2026-06-04 15:16

  •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奈雪的茶構成不正當競争,需賠償泡泡瑪特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32萬元。

    觀點網訊:6月4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就泡泡瑪特訴奈雪的茶不正當競争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深圳市品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構成不正當競争,判令其賠償北京泡泡瑪特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2萬元。雙方均未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本案起因于2025年9月。奈雪的茶在宣傳中突出使用“LABUBU”“米布布”“布布”等標識,與泡泡瑪特旗下知名潮玩IP“LABUBU”的商品名稱相同或高度近似。

    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的上述宣傳行為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認為“奈雪”品牌與“LABUBU”潮玩品牌存在商業聯合、許可使用或商業冠名等特定聯系,易造成混淆誤認,因此構成不正當競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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