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建發收到廣555州中院一審判決,需與華南國際向深基華智支付股權收購價款21.11億元,該判決尚未生效,公司稱生産經營正常。
觀點網訊:6月2日,深圳市特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合同糾紛案作出的一審民事判決書,判決其與華南國際工業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在判決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基華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支付股權收購價款21.11億元。
該案源于2025年6月5日特區建發收到的訴訟材料,原告最初訴請金額為21.32億元,並已于2025年5月26日導致特區建發銀行賬戶被凍結。根據公告内容,本次判決為一審判決,尚未最終生效,當事人有權提起上訴,訴訟結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特區建發表示,目前公司生産經營正常,該事項未對已發行債券本息償付及償債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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