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新增物業費提取並上調貸款倍數

觀點網

2026-06-02 14:22

  • 南昌公積金中心印發通知,新增自有住房物業費提取、優化商貸按月委托提取、将貸款計算倍數由30倍提至40倍,並支持綠色節能住宅貸款額度上浮。

    觀點網訊:6月2日,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關于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洪房公〔2026〕21号),從物業費提取、商貸提取方式、貸款額度計算及綠色節能住宅支持等四方面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據介紹,此次政策新增自有住房物業費提取,取得南昌市行政區域内自有住房不動産權證的繳存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服務費,年度提取上限為2000元。同時,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本息的提取方式由按年提取優化為可委托按月提取。

    此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的倍數由30倍調整為40倍,調整後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共同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40倍×繳存時間系數×剩余繳存年限系數。繳存職工購買符合標準的星級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綠色節能商品住宅,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10%,且可與其他額度上浮政策疊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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