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今天亦發布《無紙證券市場指引》,重點說明發行人在《上市規則》下與無紙證券市場實施相關的責任。
觀點網 香港報道:5月29日,香港證監會今日發出新指引,旨在協助證券發行人為預計于今年11月16日實施的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作好準備。該指引重點闡釋發行人在該制度下的責任及所需的後續工作,以加強其對制度的了解並便利相關準備工作。
證監會提醒發行人,其中一項主要任務是檢視及修訂其發行條款(例如組織章程細則),以确保與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相符。為配合相關程序,指引列出需重點關注的事項,並提供模闆條文供發行人參考。發行人須于限期前完成修訂,限期為無紙證券市場實施滿一周年當日(即2027年11月16日),或其在無紙證券市場實施後舉行的首個股東周年大會日期(以較後者為準)。因此,證監會呼籲發行人應盡快展開有關程序。
此外,在無紙證券市場實施後,發行人須在任何時刻均委任一家核準證券登記機構。至今,已有六家公司申請成為核準證券登記機構。
與此同時,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今天亦發布《無紙證券市場指引》,重點說明發行人在《上市規則》下與無紙證券市場實施相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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