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志偉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並一並辭去提名與薪酬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戰略委員會委員及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
觀點網訊:5月25日,陽光新業地産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當日收到獨立董事謝志偉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
公告顯示,謝志偉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並一並辭去提名與薪酬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戰略委員會委員及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其原定任期至2028年3月16日,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職務。
公告顯示,謝志偉未持有公司股份,任職期間勤勉盡責,公司對其貢獻表示感謝。由于其辭職将導致獨立董事占比低于董事會成員三分之一,且審計委員會成員低于法定最低人數,因此辭職報告需待公司選出新任獨立董事及補選審計委員會委員後方生效。
在新任人員就任前,謝志偉将繼續履行董事職責,並按規定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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