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監管規則》5月24日施行,明确董秘不得兼任财務負責人等職。目前超800家公司董秘兼任财務總監,超100家兼任總經理,近千家公司需在過渡期内完成調整。
觀點網訊:《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監管規則》于5月24日正式施行。該規則明确要求董秘不得兼任财務負責人、總經理等職務,並設立至2027年底的過渡期。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目前A股市場中,董秘兼任财務總監的公司超過800家,兼任總經理的亦超100家。這意味着近千家公司需在過渡期内完成人事調整。
近一個月,已有30余家公司發布董秘辭任公告,約30家公司由董事長代行董秘職務,專職化調整序幕已拉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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