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要求所有持牌法團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進行内部核查,以偵測是否有任何可疑或僞造文件曾被接受用來開立帳戶。
觀點網訊:5月22日,香港證監會發出通函,列明在開立帳戶及維持客戶關系時應實施的監控措施。
該通函是在證監會對12家證券經紀行的開戶作業手法進行檢視後發出的。有關檢視識别出多項重大缺失,包括開戶文件的盡職審查不足,在開戶過程中接受可疑或僞造文件,及在管理與海外中介人的跨境代理關系方面的弱點。
證監會對客戶帳戶有可能遭不當使用來進行可疑或不法交易,及因而加劇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深表關注。
證監會要求所有持牌法團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進行内部核查,以偵測是否有任何可疑或僞造文件曾被接受用來開立帳戶。
證監會亦列出持牌法團在為内地投資者開立和管理有關帳戶方面的額外措施。這些額外措施包括關閉以可疑或僞造文件開立的投資帳戶,關閉零結余不動投資帳戶,以及在開立新的投資帳戶時,須取得投資者書面聲明,並要求在結算及資金提存時只可透過以客戶本身的名義在合資格銀行持有的銀行帳戶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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