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中央台辦受權發布的十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台胞同等待遇政策體系,加快福馬“同城生活圈”建設。
觀點網訊:5月22日,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落實中央台辦受權發布的十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台胞同等待遇政策體系,加快福馬“同城生活圈”建設,福州市推出《福州打造福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試第三批政策》。
以下為政策内容:
1.“福州有禮”公共消費品牌吸納馬祖企業産品以及在大陸的台資企業産品,並設立“台灣商品專區”。
2.支持馬祖企業在福州地區開展經營活動,對福州馬祖産業合作園區内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一次性獎勵。
3.對在福州馬祖産業合作園區内開展生産經營的台灣遠洋漁業企業,租用廠房或經營性用房的,同等享受福馬“同城生活圈”有關政策。
4.對符合條件的台灣餐飲企業,按公開透明原則予以同等納入福州市餐飲消費券投放活動商戶名錄。
5.在大陸台資企業産品同等參與福州市基層工會采購。
6.依法注冊並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内開展經營活動的台商獨資或台資控股企業,其新建工業項目參照市級技改補助政策,同等享受創新支持。
7.台資企業在台商投資區開展經營活動,對在福州台商投資區内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給予經營、建設、研發一次性獎勵。
8.台灣同胞和相關機構同等參與兩岸標準共通試點建設或標準研制,對參與的産學研企給予專項資金補助。
9.優化兩岸同胞通行、消費體驗,對台客運口岸設立離境退稅點、“即買即退”服務工作站;加快兩岸“小三通”邊檢和通關設施改造升級。
10.推出福馬“小三通”智慧氣象小程序,為兩岸往來同胞提供更便捷氣象服務;開通福馬“小三通”海運快件航線運輸船舶便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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