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台公告,拟與控股股東茅台集團續簽《商標許可協議》,許可使用106件商標,許可費按相關銷售收入1.5%按季度支付,許可期限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觀點網訊:5月21日,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拟與控股股東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續簽《商標許可協議》。
根據公告内容,鑒于原協議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結合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貴州茅台拟與茅台集團繼續簽訂協議。茅台集團将106件注冊商標許可給公司使用,公司也有權許可第三方使用這些商標。
商標許可使用費以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全資子公司使用許可商標的相關銷售收入為基數,按1.5%的比例收取,支付方式為按季度支付。本次許可期限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公告指出,本次續簽是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對商標的統籌使用,有利于品牌的規劃發展,有利于保證經營環境的穩定性,有利于實現公司生産經營目的和長遠發展。
該關聯交易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6年度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回避表決,非關聯董事一致同意。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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