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發展收到證監會批復,同意其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注冊申請。該批復自同意注冊之日起12個月内有效,公司将按規定辦理發行事宜。
觀點網訊:5月19日,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批復,同意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注冊申請。
根據公告内容,該批復文件為《關于同意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注冊的批復》。證監會要求公司本次發行應嚴格按照報送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申報文件和發行方案實施。
此外,該批復自同意注冊之日起12個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冊之日起至本次發行結束前,如發生重大事項,公司應及時報告上海證券交易所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保利發展表示,将按照批復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股東會授權,在規定期限内辦理本次發行相關事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另據過往報道,保利發展本次拟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預計募集資金50.00億元。本次發行保薦機構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