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雙繳存人員最高可貸額度由7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單繳存人員提至60萬元,多子女家庭另加20萬元。同時提高租房提取額度並放寬異地商貸提取條件。
觀點網訊:5月19日消息,福建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于近日發布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據了解,此次調整提高了貸款最高可貸額度,雙繳存人員最高可貸額度由7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單繳存人員最高可貸額度由55萬元提高至60萬元。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最高可貸額度另加20萬元。
政策同時提高了租房提取額度,普通家庭提取標準從每位繳存人每月600元提高至1000元,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家庭提取標準從每月800元提高至1200元。
此外,政策放寬了償還異地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條件,取消了“本人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持有100%産權”的條件限制。
以下為通知全文
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明住房規〔2026〕1号
各有關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員:
為進一步釋放住房公積金保障效能,提振我市住房消費活力,更好滿足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第五屆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優化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優先還貸限制
繳存人在我市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貼息貸款),該筆貸款當前無逾期且累計逾期6期(不含)以下的,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住房消費時,無需優先償還該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二、提高租房提取額度
提高無房租住商品房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普通家庭提取標準從每位繳存人每月600元提高至1000元,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家庭提取標準從每位繳存人每月800元提高至1200元。
三、規範購二手房提取時限
繳存人購買三明市外二手房且未貸款的,須持有該套住房不動産權證6個月(含)以上,方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款。
四、放寬償還異地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條件
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異地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取消“本人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持有100%産權”條件限制。
五、提高貸款最高可貸額度
雙繳存人員最高可貸額度由7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單繳存人員最高可貸額度由55萬元提高至60萬元,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另加20萬元。
六、階段性調整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繳存人購買住房且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貸款利率按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七、優化商轉公貸款政策
放寬商轉公貸款條件,取消借款申請人應為“單位在職職工”的條件限制,将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商轉公貸款對象範圍。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受理日期為準。原我市政策規定與本通知政策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政策執行。授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具體業務辦事指南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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