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六條新措施,包括多子女家庭及省内“賣舊換新”購買二套房可申請首套房利率公積金貸款,並支持代際互助、放寬提取時限等,政策自2026年5月25日施行。
觀點網訊:5月19日,據廈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穩定發展的若幹意見》(閩建房〔2026〕1号)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我市出台六條住房公積金措施,助力房地産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一是多子女家庭貸款按首套房利率執行。對于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按照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二是“賣舊換新”貸款按首套房利率執行。繳存人在省内出售自有住房12個月内在我市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按照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三是支持代際互助。繳存人在省内購買自住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在提取購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後,不足部分可提取購房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賬戶余額。
四是放寬購房提取申請時限。繳存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可在最遲取得有效證明材料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申請。
五是支持裝修提取。繳存人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5年内,取得有效證明材料滿6個月後,繳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所購住房裝修。提取額度按照房屋建築面積和裝修單價標準計算,裝修單價標準為每平方米1800元,每套住房提取總額不超過25萬元。
六是支持購買車位(庫)提取。繳存人在我市購買與所購房産同一小區的新建商品房項目一手車位(庫)3年内,取得有效購置證明材料滿6個月後,繳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置款,且不超過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50%。
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率高于90%(含)時,自公布次月起,暫停辦理代際互助、裝修提取、購買車位(庫)提取業務。上述政策自2026年5月2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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