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超並未按公司秘書應有的角色與職責行事,因此被裁定須就該公司違反《上市規則》一事承擔責任。
觀點網訊:5月19日,香港聯交所發文,譴責杭州啟明醫療前公司秘書黃偉超,並進一步指令其須完成培訓。
聯交所表示,黃偉超並未按公司秘書應有的角色與職責行事,因此被裁定須就該公司違反《上市規則》一事承擔責任。
根據公開資料,啟明醫療因向兩名董事提供未經授權的财務資助而違反《上市規則》,黃偉超根據《上市規則》第2A.10B(3)條被裁定須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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