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5 21:41
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執行或者協助執行該不當域外管轄措施。
觀點網訊:5月1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第三條、第六條等規定,司法部會同商務部等有關部門調查認定,歐盟利用其《外國補貼條例》在對同方威視調查中對中國實體采取的相關跨境調查做法,構成不當域外管轄措施。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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