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院因永州湘源文化旅遊有限公司未按合同付款,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涉案金額約1.51億元。仲裁委于2025年4月3日受理該案。
觀點網訊:5月13日,雲南旅遊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全資公司華僑城(深圳)文化旅遊設計有限公司收到仲裁裁決書。
該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此前,設計院因永州湘源文化旅遊有限公司未按合同付款,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涉案金額約1.51億元。仲裁委于2025年4月3日受理該案。
根據裁決結果,永州湘源需向設計院支付前期費3270萬元及室内設備進度款約1188萬元。此外,永州湘源還需支付律師費20萬元及代墊仲裁費約36.68萬元。
同時,設計院需支付永州湘源律師費10萬元及代墊仲裁費約13.71萬元。費用折抵後,永州湘源需于裁決作出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款項。
公告顯示,仲裁庭認定設計院完成創意設計工作,因合同約定結算需财政評審,酌情支持剩余創意設計費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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