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統一首套二套貸款額度,家庭最高可貸150萬,同步優化提取及異地貸款規則。
觀點網訊:5月6日,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推出多項公積金使用優化舉措,新政自印發之日起正式施行。
據介紹,此次新政階段性統一並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其中普通繳存人申請貸款個人最高額度提至100萬,家庭最高額度提至150萬;II類人才家庭最高可貸170萬,商轉公貸款額度暫不調整。
與此同時,新政還優化了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按拟購房屋所在縣(區)認房;放開異地繳存人商轉公貸款限制,新增家庭代際互助提取支持,進一步降低購房門檻。
全文如下: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各受委托銀行:
為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現就有關政策優化事項通知如下:
一、階段性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一)統一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階段性政策實施期間,統一購買首套房、二套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統一普通繳存人、二孩及以上家庭以及購買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標準。繳存人申請首套房或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個人最高額度提至100萬元,家庭(夫妻雙繳存人)最高額度提至150萬元;II類人才購買首套房或二套房,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至120萬元,家庭(夫妻雙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至170萬元。
(三)商轉公貸款的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不作調整,仍按原標準執行。
二、優化提取和貸款政策
(一)優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以申請人家庭申請貸款時在拟購房屋所在縣(區)内,不動産登記部門登記的住宅性質的不動産(含購房合同)确定的住房套數為準。
(二)優化異地繳存人商轉公貸款政策。異地繳存人連續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達到6個月(含)以上,且繼續依規繳存的,可在本市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
(三)支持家庭代際互助提取。繳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在我市轄區内購買自住住房的,可共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購房款(不含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款)。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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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